本报北京12月4日讯1999年底前,北京的居民将能明显地感受到北京环境的改善。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治理环境脏乱和提高食品卫生水平,迎接建国50周年和新世纪到来为宗旨的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近日出台,它的实施将有利于北京初步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运行机制,使居民生活和居住环境状况得到改善。
环境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此方案特别强调各部门的综合整治职能,既有分工负责,又有密切配合,涉及的部门包括:规划、园林、工商、商业、公安、房地局等。
该方案从拆除违法建设、规范市场管理、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学校和科研院校周边环境以及食品卫生管理等五个主要方面入手,要求到1999年底,城市规划区域内及远郊区县的城区环境卫生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具体任务是:明年年底前,拆除四环路以内私搭乱建的各类违法建设;对四环路以内的无证市场及居民区内非经营群众生活必需品且长期存在环境问题和严重扰民的市场全部撤销,暂时保留的占路市场,70%以上的摊位要经营农副产品,同时逐步恢复挪作它用的原有商业网点;对城乡结合部的征地未建地区进行全面整顿,审核出租房屋证照,加快城乡结合部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拆除学校和科研院校周边的违法建设,撤销、清理周边的集贸市场和摊点;对全市小型餐饮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培训,严格营业执照审批制度等。